“就算是个普通人,就活该孤寡十多年么?我的心,毕竟还是肉长的……”听到这句话,青云也颇为动容,终于转身,看了那女人一眼。
眼前的女人,说话的声音颤抖着,此番一看她的人,全身居然也在轻微地颤抖着。
她乃是刚刚出浴不久,长发湿而凌乱,她的眼睛很好看,好看得就如同窗外的明月,但却已蒙上了一层迷雾,这说明她曾经是一个坚强而独立的女子,如今,她只敢和青云对视一眼,就闪烁不定,不敢再正面直视。
十年,人生能有几个十年?一个坚强而独立的人,变得软弱,又有何费解之处么?青云如是想道。
她的颧骨略高,鼻子比较大,嘴唇却很薄,她并不是那种,只让男人看一眼就能立刻着迷的女人。
她天生应该独立自主,只应该用金钱,富贵,名誉,享受这些词语来标示,她应该是人上人,绝不能用玩物这种词语来形容她,因为这是对她的侮辱。
但她偏偏是从那个地方来的,金钱,富贵,名誉和享受,这些词语和她没有任何关系,她曾经只不过是这些东西的玩物而已。
现在呢?现在,这张脸虽然保养得还算好,但却已经过了做一名合格的玩物的年纪。
可是在青云的梦中,她却还在做一个玩物在做的事。
这岂非是一件非常可笑之事?
风流才子,美酒佳人,是否在那一刻,让她想起了从前?她是否也在怀念那段过去?
青云不知道,他只知道,人本来就是复杂和矛盾的。
梦里的那个声音,青云不能忘怀,和眼前的女子判若两人。
十年的平民生活,她的脸上已经有了很明显的岁月痕迹。这种痕迹,并不是几道皱纹那么简单。
青云乃是画家大成者,揣摩画圣神迹,使得他察言观色方面,丝毫不比那些云游四方的老先生差。
青云虽说没有见过十多年前的她,但却知道,那个时候的她,能鼓起勇气,来到这样一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,无论当时是出于何种原因,那时候的她,必然是美丽无限,光彩照人。
勇气,往往能使一个懦弱的人,变得无所畏惧。
而现在的她,失去了这种东西,失去了勇气。
十多年都过来了,为何她至今才招婿?是不是因为她也迷失了自己?
所以看似是在招婿,其实是在求救?
人这一生,最可怕的是什么?
孤独最可怕,唯有孤独,才能让人丧失全部的尊严和勇气,变成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自己。
青云只是看到了这样一张脸,他已读懂了她。
这是不是因为,他也是个孤独的人?
只有孤独的人,才能了解另一个孤独的人。
当时,青云迷失在荒野,听到了远方的撞钟声,来到了王家村,是那盏黑夜里的孤灯,指引着青云遇到了她,她即是青云的明灯。
反过来说,当青云出现在她的视线里,对出了招婿之长联,一个穿戴着金雀衣冠,腰里别着雀剑的举人,岂非正是她梦寐以求的伴侣?在那一刻,青云自己岂非也同样是那个掌灯的人?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青云突然发问,打破了略微沉闷的气氛,他的语气柔和了许多。
女子这一次没有躲避青云的眼睛,看着他,仿佛也看到了希望,她的语气中也已多了些许说不清的感情:“我姓闵,我叫闵文姝。”
“你过来说话!”青云道。
闵文姝又把头低下,不敢直视青云,慢慢地挪步过来!
“把手给我!”青云又道。
闵文姝没有犹豫,伸出了双手。
她本就已不是个少女,何况,眼前的男人,自己为了给他解毒,早就有过鱼水之欢了,所以她并不扭捏,青云别说是只要她把手给他,就算让她把整个人都给他,她也不会犹豫的。
她是个聪明的女人,聪明的女人和蠢笨的女人不同,聪明的女人一旦知道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是什么,绝不作态,往往比男人都要更主动,也更直接。
青云的脸上无喜无悲,没有任何表情,也并没有去碰闵文姝的手,只是接过她手里的一块脸巾而已。
这块脸巾,本就是闵文姝自己擦头发所用,不过还没来得及擦呢,就在铜镜里,发现了青云已经醒了过来,心中忐忑的她,想要留下青云,却又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理由。
“夜里凉,我来帮你?”青云不等闵文姝答话,已经亲自动手,绕到闵文姝身后,给她擦起湿漉漉的头发来。
闵文姝的身子又开始不争气地颤抖,轻微地颤抖着。
“你……你不走了?”她颤声发问。
幸福似乎来得太快了?
当年的她,多少风流才子,为了一睹芳容,不惜挥洒千金,她却不屑一顾。银凤坊虽是风月场所,但来的都是各地名流才子,不是有钱就能达到目的,若非真才实学之人,哪怕挥洒千金,也会碰一鼻子灰。
可是此刻,她所在乎的,只不过是个区区举人,却已然让她患得患失。毕竟自己已非当年的自己,而且离开那个地方已经太久太久,久到很多本事,她都已经忘记该如何施展,如今的自己,韶华已逝,还能留得住他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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